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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18:54:27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日期: 2017-08-22


各外贸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沪商财[2016]37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17年度奉贤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实施细则》申报条件的本区外贸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拓资金支持。我委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代办资金申报工作,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申报方式:

开拓资金的文件查阅及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www.smeimdf.org)。首次申请的企业,请先进行网上资质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17年度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分两批实施。第一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821日至2017921,第二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121日至2018131。请各企业及时办理网上申报,逾期网站端口关闭,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按照《实施细则》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在完成网上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一份至我委外经外贸科,并携带相关原件进行核对(邮寄、快递等方式不予受理)。各企业应对申请项目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对违反《实施细则》的申报企业,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将全额收回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晓燕  张又佳  联系电话:67187920  67187207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209

本通知未涉及事项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17年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