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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核(初审)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由本区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的初审。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核(初审)

事项代码:5028

三、办理依据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
 2.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3.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办税[1999399号)
 4.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2000]第478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办理由本区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的初审。

(二)审批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核(初审)。

(三)法律效力

由奉贤区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奉贤区经济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经初审后,转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核准书》。

(四)审批对象

由本区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

五、审批条件

1、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的资金来源应是企业自有资金,即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税后利润;

3、 进口设备应是对企业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或维修;

4、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的有效期为一年。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现场申报,企业携带申请材料报送至区经济委员会,经预审符合要求的当场收文。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核准申请表;

2、 企业申请报告(应写明申请理由、技术改造主要内容、进口设备的用途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总额、申请用汇额度、有效期限等内容);

3、 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复印件);

5、 企业“自有资金”专项年度审计报告;

6、 历年已批准的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情况一览表(包括日期、编号、资金性质、自由资金额、用汇额度);

7、 进口技术的专题说明(进口设备中若含进口设备的配套技术,一式两份)。

(三)申请文书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核准申请表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

当场申报,现场预审后当场受理。

(二)办理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核(初审)为8个工作日。

九、审批证件

经奉贤区经济委员会盖章认可的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核准申请表。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免于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窗口接收地址: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1-3号中企联合大厦C2经委窗口

 

(二)接收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1-3号中企联合大厦C2经委窗口

(二)电话咨询

02133611815、(02133611813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

窗口投诉

奉贤区效能投诉中心

(二)电话投诉

02167187232

十五、办理方式

(一)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核(初审)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报送至区经济委员会受理;2、区经济委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核准申请表上盖奉贤区经济委员会章进行确认

2)审查方式:采用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方式。

2.适用情形

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核(初审)

十六、决定公开

自办结之时起,在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http://wz.investment.gov.cn/SFI/上公开审批结果。申请人可以按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收文证明来领取决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