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事

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备案事项
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
(二)备案依据
 1.《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
 2.《城市车辆清洗管理规定》。
(三)备案条件
 1.30平方米以上作业场地;
 2.作业场地周边围墙1.5米以下须涂有防水、易清洗材料;
 3.有设立机动车清洗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有与经营规模、车流量相适应的作业和服务设施;
 5.有合格的管理和从业人员。
(四)备案程序
 1.备案;
 2.受理;
 3.审核;
 4.确认。
(五)办理期限
 1.备案期限
  申请成立机动车清洗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10天内,向奉贤区绿化和市容局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确认期限
  收到备案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
(六)需要提交材料
 1.书面备案书;
 2.备案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清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场地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清洗场(站)的作业服务设施资料。
(七)申请书示范文本
《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表》(见附表)
(八)区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经办部门: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市容环卫科
    址:

奉贤区望园路1529C216室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窗口

联系电话:57186785
(九)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电话:57186785             举报电话:57187287
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1.备案;
 2.受理;
 3.审核;
 4.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