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事
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批
一、适用对象
区级预算单位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部门预算编制审批
事项代码:5155
三、办理依据
1、主席第2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四、申请条件
区级预算单位
五、办理流程
1、 “一上”:部门汇总、审核所属单位预算,形成本部门“一上”预算建议数,报送区财政局;
2、 “一下”:区财政局在审核部门“一上”预算基础上,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
3、 “二上”:部门根据“一下”控制数,编制本部门“二上”正式预算,报送区财政局;
4、 “二下”:区财政局批复各一级预算单位预算
六、办理期限
奉贤区财政局自区人代会批准市级预算草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批复各一级预算单位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受理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社保科、经建科、农业科、企财科
十一、受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
十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十三、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行政事业科 33611018
社保科 33611022
经建科 33611030
农业科 33611020
企财科 33611046
十四、决定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十五、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