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事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一 适用范围

在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税务登记证号以“310226”开头)]

二 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审批

事项代码:5156

分项名称:新办(首次)、变更信息、注销、遗失补证

三 办理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6号文)

2、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沪财企一[2002]8号)

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企一[2002]45号)

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批期限的通知》(沪财企[2010]28号)

5、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工作管辖调整事宜的通知》(沪财办[2009]17号)

四 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取得税务登记证后,办理财政登记。

五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企业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奉贤区财政局清点材料并受理申请。

3、审核。奉贤区财政局审核申请材料。

4、决定。奉贤区财政局决定是否为申请企业办理财政登记证。

5、发证。奉贤区财政局制证并发证。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受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工商大楼附楼二楼“一门式”财政局窗口

受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 830-113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TEL:021-33611831    联系人:卫 

监督投诉电话

TEL:021-33611027   

决定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办事流程图

 

 

申报材料:

 

 

1、新办: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窗口领取填一式二份并盖企业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合资)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

 2、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变更表(窗口领取填一式二份并盖企业公章)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交还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注销表(窗口领取填一式二份并盖企业公章)

有关部门(税务、工商、外经委)注销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交还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另:为方便企业(企业路途遥远、外区企业迁入等),每周一、三、五可直接持相关资料去奉贤区财政局企财科办理。(地址: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南楼204室。联系电话:33611047   联系人:卫立)

 

 

 

1、申请。申请企业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奉贤区财政局清点材料并受理申请。

3、审核。奉贤区财政局审核申请材料。

4、决定。奉贤区财政局决定是否为申请企业办理财政登记证。

5、发证。奉贤区财政局制证并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