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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奉贤)

一、受理地点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C2

二、联系电话

67137576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四、审批条件

1、施工作业已依法办理了其他相关手续;

2、施工作业的单位、人员、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3、已制定施工作业或者活动的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4、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5、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申请材料

1、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2、上海市地方海事局航行通(警)告申请表(规定必要时);

3、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4、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5、施工方案、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

6、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7、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施工作业单位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

8、施工作业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9、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规定必要时);

10、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11、专项维护申请(规定必要时)。

六、审批期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初审办理→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审批决定→文书送达

八、收费情况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申报受理→初审办理→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审批决定→文书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