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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或者设置沿跨内河航道的建筑物行政审批

一、受理地点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C2

二、联系电话

 67137576

三、理依据

《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

《内河通航准》;

《内河助航志》;

《内河通航水域梁警示志》;

《内河交通安全志》;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

《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有关技术问题的暂行规定》。

四、批条件

1、主体要求:申主体当是建设单位。

2适用范:本区境内除市管航道金汇港以外的浦南运河、航塘港、南沙港、随塘河(人民塘)、三团港、南竹港、奉新港、大泐港、巨潮港、南横泾、护塘港(钱桥中横河)、上横泾、四团港、东沿塘河、泾罗港、洪庙港区管内河航道,并区划分由本区航管理所负责沿跨内河航道建批工作。

3、适用内容:在上述区管内河航道上申修建或者置沿跨内河航道的建筑 物、构筑物或者其他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具体包括:(1)修建闸坝;(2)修建或者码头岸、坡、滑道、涵洞、取(排)水口船;(3)修建梁、栈桥、隧道、渡槽以及埋或者架设缆线、管道;(4)修建其他、跨( 河建筑物或者施。

4、申要求:一般在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告批之前,宜征内河航道划控制准;一般在申工程之前,须办理沿跨内河航道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5、其他需足的条件:

1)已取得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告批

2)已取得平面布置图电子版(上海城建坐);

3)已取得由持证单设计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断面和立面以及必要的和相关标志、设计图明相的技尺寸和内容);

4)已取得跨Ⅳ及以上内河航道的建筑(构筑)物及施的《通航空度和技要求论证研究告》;

5)已取得置于内河航道下建筑(构筑)物及施主顶标高及工程范内水

6)需划示航道岸控制线的,还应当取得目所在地段的1:2000 测绘院地(并用注建筑物、构筑物及施位置);

7)申设码头的,还须取得区港口管理部门核的《上海奉贤港口岸线使用》;

8)根据项目建设性质,还应当取得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该项目的批文。

五、申材料

1、申请水上过河建筑设施

1) 项目征询标准的来函(包括说明沿跨内河航道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概况、位置、所在航道及使用岸线长度等)

2)项目批准文件

3)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电子版(上海城市坐标系统)

5)由持证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断面图以及必要的结构图和相关标志、标牌设计图(标明相关的技术尺寸和内容)

6)《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

7)项目所在地段12000地形图(用铅笔标注建筑物位置)

8)按项目性质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有关项目批文

2、申请水下过河建筑设施

1)项目征询标准的来函(包括说明沿跨内河航道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概况、位置、所在航道及使用岸线长度等)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电子版(上海城市坐标系统)

5)由持证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断面图以及必要的结构图和相关标志、标牌设计图(标明相关的技术尺寸和内容)

6)建筑设施主顶标高及工程范围内水深测量图

7)项目所在地段12000地形图(用铅笔标注建筑物位置)

8)按项目性质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有关项目批文

3、申请沿河建筑设施

1)项目征询标准的来函(包括说明沿跨内河航道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概况、位置、所在航道及使用岸线长度等)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电子版(上海城市坐标系统)

5)由持证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断面图以及必要的结构图和相关标志、标牌设计图(标明相关的技术尺寸和内容)

6)港口岸线使用证(申请建设码头的)

7)项目所在地段12000地形图(用铅笔标注建筑物位置)

8)按项目性质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有关项目批文

六、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初审办理→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审批决定→文书送达

八、收费情况

批事不收费。


申报受理→初审办理→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审批决定→文书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