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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审批
一、 受理地点
望园南路1529弄3号C2楼产业服务大厅
二、 联系电话
021-67137576
三、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1:30(11:30停止领号)
下午13:30~17:00(16:30停止领号、周五下午不受理)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3.《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4.《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5.《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9]68号)。
五、审批条件
1、已通过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立项;
2、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有设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图纸);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通过评审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六、申请材料
1、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申请表;
2、立项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4、初步设计方案原件(包括图纸);
5、通过评审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原件。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初审办理→审批→网上公示→发证
九、收费情况
本项审批不收费。
申报受理→初审办理→审批→网上公示→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