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事
在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批
一、 受理地点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C座2楼
二、 联系电话
67137576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四、审批条件
1、因工程建设等需要而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
2、与采掘、爆破作业相关的工程已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3、采掘、爆破作业单位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4、建设单位与采掘、爆破施工单位签订了委托采掘、爆破合同或者协议;
5、采掘、爆破施工作业方案(包括安全、环保等防护措施)通过了可行性评审;
6、采掘、爆破机械设备和作业船舶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7、采掘、爆破作业人员和船员具有相关资质和技能。
五、申请材料
1、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行政审批申请书;
2、相关工程的批准文件;
3、建设单位和施工作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文件;
4、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5、采掘、爆破施工作业的合同或者协议书;
6、采掘、爆破施工作业方案(包括安全、环保等防护措施)及可行性评审报告;
7、采掘、爆破机械设备和作业船舶的有关安全检验合格证;
8、采掘、爆破作业人员和船员的有关操作证、适任证;
9、申请港口爆破工程施工作业的,还应当提交拥有被爆破设施的权属文件。
六、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初审办理→审批→网上公示→发证
八、审批收费情况
本项审批不收费。
申报受理→初审办理→审批→网上公示→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