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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成本监审备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奉贤区自来水、排水费定价。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授权区县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制定

事项代码:5010-2

子事项名称:自来水、排水费

分项名称:申请、成本监审、听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2.《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依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确定,具体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为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4.《关于〈上海市定价目录〉中区域性定价权限的通知》第二条:实施分级管理,授权区县定价。(编号7)中属于市郊区各区(县),包括乡镇、农场等区域性的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排水(污水处理)收费;区域性回用水价格;

5.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制定价格)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行为,适用本办法。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确定,并对外公布。

6.《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第三条:供水和污水处理监审部门为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7.《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依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确定,具体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为准。

8.《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第3和第4条目录:居民用户自来水销售价格和居民用户排水收费标准由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奉贤区物价局负责自来水、排水费定价的受理、成本监审和组织听证程序。

(二)审批内容

自来水价格、排水费定价。

(三)法律效力

须按照确定的自来水、排水费价格进行收费

(四)审批对象

奉贤区供、排水企业

五、审批条件

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供水企业可以提出调价申请: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价格不足以补偿简单再生产的。

(二)政府给予补贴后仍有亏损的。

 三)合理补偿扩大再生产投资的。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公文受理的方式。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请示(公文)

原件

1

纸质

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2

《城市供水填报表》(附录2)

原件

1

纸质

由供排水企业提供

3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1

纸质

由供排水企业提供

4

其他资料

原件

1

纸质

由供排水企业提供

5

《城市供、排水企业基本情况和成本费用表》(附录3)

原件

1

纸质

由成本调查机构提供

7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附录4)

原件

1

纸质

由成本调查机构提供

8

成本监审报告

原件

1

纸质

由成本调查机构提供

9

听证方案

原件

1

纸质

成本监审后,由奉贤区水务局提供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

纸质材料齐全后,开始受理。

(二)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方案公示30日后,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15日内奉贤区物价局向奉贤区人民政府上报材料。

九、审批证件

奉贤区人民政府的批文。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免于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窗口接收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12号楼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12号楼

(二)电话咨询

02137537025

(三)网上咨询

http://fgw.fengxian.gov.cn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通讯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12号楼

邮政编码:201499

(二)电话投诉

02137537020

(三)网上投诉

http://fgw.fengxian.gov.cn

十五、办理方式

(一)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

(1)奉贤区水务局提出调价申请,并供排水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由成本调查机构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完成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3)由奉贤区水务局提出定价听证方案,其中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等

(4)奉贤区物价局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举行听证会

(5)奉贤区物价局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

2.审查方式:采用现场考核或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奉贤区自来水价格、排水费价格调整。

十六、决定公开

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