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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出租车运价定价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奉贤区区域出租汽车运价定价。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授权区县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制定

事项代码:5010-1

子事项名称:出租车运价

分项名称:申请、成本监审、听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2.《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实行“统一结构,分级管理”。“授权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管理本区域出租汽车的基础运价和运价加价,但相关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不得高于市区出租汽车”。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依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确定,具体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为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十一条: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依法应当开展成本监审的,按照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上海市定价目录确定,并对外公布。

6.《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新的〈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第四条: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由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实施。

7.《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但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8、《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第五条: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由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组织。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奉贤区物价局负责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定价的受理、成本监审和听证程序。

(二)审批内容

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定价。

(三)法律效力

须按照确定的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价格进行收费

(四)审批对象

奉贤区区域性出租汽车运营企业

五、审批条件

根据政府要求。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现场受理的方式。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合法。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请示(公文)

原件

1

纸质

奉贤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公文

2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由奉贤区出租汽车经营经营单位提供

3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收入成本情况表》(附录2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4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管理费用明细表》(附录3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5

《出租汽车管理人员工资情况表》(附录4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6

《出租汽车驾驶员收支情况表》(附录5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7

其他资料

原件

1

纸质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8

成本监审报告

原件

1

纸质

由成本调查机构提供

9

听证方案

原件

1

纸质

成本监审后,由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

纸质材料齐全后,开始受理。

(二)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社会公告30日后,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15日内奉贤区物价局向奉贤区人民政府上报材料。

九、审批证件

奉贤区人民政府的批文。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免于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接受、配合审查的义务。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窗口接收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12号楼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12号楼

(二)电话咨询

02137537025

(三)网上咨询

http://fgw.fengxian.gov.cn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通讯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12号楼

邮政编码:201499

(二)电话投诉

02137537020

(三)网上投诉

http://fgw.fengxian.gov.cn

十五、办理方式

(一)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

(1)奉贤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提出调价申请,并区域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由成本调查机构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完成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3)由奉贤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提出定价听证方案,其中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等。

(4)奉贤区物价局按听证办法举行听证会。

(5)奉贤区物价局会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

2.审查方式:采用现场考核或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奉贤区域性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

十六、决定公开

无内容。


(一)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

(1)奉贤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提出调价申请,并区域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由成本调查机构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完成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3)由奉贤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提出定价听证方案,其中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等。

(4)奉贤区物价局按听证办法举行听证会。

(5)奉贤区物价局会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

2.审查方式:采用现场考核或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奉贤区域性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