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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设定依据: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投(2015)22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申请条件:1、申报企业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4、项目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采购设备,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需求;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6、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当已经具备建设开工条件,项目立项、资金、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已经落实。

办理材料:1、项目情况简介;2、资金申请报告;3、《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4、申报企业前三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

办理地点:奉贤区经济委员会技术改造科(奉贤区南桥镇江海小区沿江路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夏季)

联系电话:021-57420857

办理流程: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举的方式。网上申报需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进行。书面申报根据属地化原则,由申报企业向区经委递交材料。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后统一报送市经信委。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举的方式。网上申报需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进行。书面申报根据属地化原则,由申报企业向区经委递交材料。区经委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后统一报送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