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事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申办受理:

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文广受理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望园南路1529A3         电话:33611832

 

一、审批对象:

个人

二、办理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审批条件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20日内至区文广局备案。

四、申请材料

1、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个体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1、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2、职称证书;3、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4、其他有效证明);

5、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

(注:提供的材料须A4纸,复印件须提供原件以供核对并盖企业公章。)

五、办理方式

1、咨询:申请人至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文广局窗口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2、受理:由申请人向接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齐全,开具《收件凭证》。

3、发证:由受理窗口当场办理,发放《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

六、审批期限

当场办结。

七、审批证件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证件有效期2年。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1、咨询:申请人至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文广局窗口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2、受理:由申请人向接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齐全,开具《收件凭证》。

3、发证:由受理窗口当场办理,发放《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