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解读

奉贤区专利保险补贴政策摘选

发布时间:2015-09-29 00:00:00 浏览次数:

 

一、专利保险是经保险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由在国内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经纪机构)提供的专利保险产品,包括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责任保险,专利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保险公司提供险种定)。
二、在奉贤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购买专利保险后,可获得专利保险资金补贴。
三、奉贤区专利保险补贴重点支持区级以上(含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工作示范(试点)企业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GB/T 29490-2013)达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以及近三年承担区级以上(含区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等区内企事业单位。
受补贴的单位应具有较好的信誉,并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补贴资金发放采取后补贴、按比例补贴和分类别总额限制的方式:
1.单位投保本办法第三条中规定的专利保险并付清相关费用,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凭保险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提出申请,经区知识产权局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
2.按照申请单位所购买保险产品,以实际支付保费的金额给予不超过50%的保费补贴,当年度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
五、申请专利保险补贴资金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奉贤区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从区科技信息网站www.fxkj.gov.cn下载);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3.申请单位同相关保险机构签订的专利保险合同 (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4.专利保险费发票 (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5.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审核证明(如有第三方参与需提供);
6.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每年430日前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补贴申请。
六、受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71  联系电话:021-37188450   6718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