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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20 10:49:24浏览次数

        日前,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及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7〕92号,以下简称《通知》),本市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相关清算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交的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运营情况等上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会同相关检测机构对本市每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上报车辆进行了重点抽取与现场核查,现将本市符合《通知》申请要求的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2980666/18,传真:52980100。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